江泽民总书记去年在广东考察工作时,提出了“致富思源,富而思进”的要求。富而思进,关键是要弘扬不断创业的精神。
首先,富而思进,必须破除“小富则满,小进则安”的观念。大凡宏伟、艰巨的事业都不是靠一次创业就能一蹴而就的,而是需要坚持不懈、锲而不舍的努力,要有二次、三次甚至更多次的创业过程。
从宏观上看,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空前伟大的事业,仅靠短期的、阶段性的突击创业,是难以获得完全成功的。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,中国革命的胜利,只是“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”。同样道理,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也是任重道远,在一个阶段里获得的建设成果和达到的富裕程度,也可说是“万里致富路才走完了第一步”,没有任何值得骄傲和自满的理由。从微观上看,任何一家企业的发展壮大,都是靠不断创业精神的支撑,都是多次创业的结果。初次创业往往是低层次的,创业成果和致富程度也是很有限的,离事业成功的顶峰有着很大的距离,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自满自足和停止不前。因此,应当把“富而思进,不断创业”的口号持续地喊下去,不断地落实到行动上。
其次,要把创业与创新统一起来。富而思进,就是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富裕程度,就是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速度。这就要求提高再创业的水准,扩大再创业的成果。关键是要把创业与创新统一起来,通过着力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手段,增强再创业过程的创造性和有效性。这里,特别需要明确这样三层道理:一是应当把创新精神贯彻于创业的全过程。创业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,要提高创业成功的把握性,不但要有顽强拼搏和艰苦奋斗的精神,更要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。特别是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情势下,创业更需有丰富的新知识作后盾,需要通过努力汲取新知识不断增强创新能力。二是要正确对待以往创业中积累的经验,防止犯经济主义的错误。应当看到,再创业是更高层次上和水平上的创业过程,具有更高的目标和要求。这就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,更新观念,开拓创新,以新的思路和方法,进行新的创造性工作。如果抱住老经验、老办法不放,就不可能使再创业工作打开新的局面,取得理想成果。三是要力求在科技进步上不断取得新突破。如果说初次创业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特点的话,那么,再次创业就应当把重心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求发展上来,我们倡导增强创新意识,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科技创新的意识,就是要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多下功夫,多出成果。
再次,要把创业与奉献统一起来。富而思进,对创业者来说,如何保持强大的前进动力,是一个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。我觉得,创业者在致富以后,应当有更高层次和目标的追求,要有一种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,才能产生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。这是因为:第一,创业是开拓性的、高强度的脑力和体力劳动,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,作出巨大的牺牲。且不说创业要冒失败的风险,即使成功了,也未必能在付出与回报之间划上等号。因此,创业者必须在一开始就作好“付出和奉献无悔”的精神准备,才能做到勇往直前。如果患得患失,顾虑重重,就不可能迈出坚定的创业步伐。第二,创业是体现人生价值的最佳途径,但人生价值不仅要体现在个人致富上,更要体现在为他人谋福利上,体现在为国家和集体的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上。特别是对党员创业者和企业家来说,更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坚持把创业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放在持续提高广大群众的富裕程度上,不断把事业推向更高的台阶和层次。第三,创业要靠集体力量和智慧,要靠党的富民政策。创业的“领头羊”虽然对创业的成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但如果离开集体,个人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,特别是对依靠国家和集体的各种资源组织进行创业的“领头羊”来说,更要注意谦虚谨慎,正确对待自己,不能把什么功劳都记在自己头上,更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不义之财。